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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门看点:@重庆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式优化,享受优惠时间再提前
2023-06-29 15:11:52
来源:上游新闻

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明确从2023年起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,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,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,支持科技创新。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,在税前加计扣除。

近年来,为推动经营主体创新发展,我国不断优化完善这一政策。一方面,企业享受政策的时间点不断提前,2021年起,允许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。今年,又在此基础上允许7月预缴申报时,就当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。另一方面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也持续提升,近年来,对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50%提高到75%,再由75%提高到100%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“此次《公告》明确每年7月预缴申报时,就可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,让企业再次至少提前3个月享受优惠,帮助创新型企业及时补充现金流,激发企业研发创新内生动力。”重庆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席振宇介绍。

《公告》发布后,重庆税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依托税收大数据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针对性辅导,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和税企微信群等线上渠道,加强政策精准推送,帮助企业及时知晓、准确享受政策红利。

重庆精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罗勇利表示,今年上半年,公司研发投入超4000万元,提前3个月享受加计扣除优惠,这为公司持续投入新药临床试验增添了信心。

根据《公告》,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,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,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,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。

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仍继续采取“真实发生、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”的办理方式,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,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,填报相关表格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。

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

编辑:陈璐

责编:蒋艳

审核:张松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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